(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流程
1.秋季开学后学校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宣传并布置评审工作;
2.学校下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确定各学院(系)分配名额;
3.学院10月初组织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学院组织评审,将拟定获奖学生名单及有关评审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复审并将建议名单上报校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6.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7.无异议将评审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并公示1个月;
8.向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和证书(奖学金直接划入学生中国银行卡内)。
(二)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流程
1、下载阅读院网站—学生工作—本科生--通知公告栏中评奖工作通知,仔细阅读评选相关细则;
2、成立由各年级、各班级的奖学金评选小组;
3、学生本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经评审小组评议,审核评选资格;
4、各评选小组审核学生综合测评得分和必修课成绩排名,并公示综合排名;
5、各班级公示无异议,报年级辅导员和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复核、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送学生工作部;;
6、向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和证书(奖学金直接划入学生中国银行卡内)。
(三)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流程
1、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者方可申请各类专项奖学金;
2、下载阅读院网站—学生工作—本科生通知公告栏中评优工作通知,仔细阅读评选相关细则。
3、学生本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经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通过后,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提交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
5、公示期满后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部;
6、向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和证书(奖学金直接划入学生中国银行卡内)
(四)国家助学金评审流程
1.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学生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学生必须在贫困生库;
2.国家助学金分为甲等和乙等,分别是3000元/年,2500元/年,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确定等级;
3.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并递交有关证明材料,并上交各自年级辅导员;
4.各年级辅导员审核评定等级;
5.学院统一汇总后公示受助学生名单;
6.学院上报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7.学校审核通过后,根据助学金金额,将逐月发放助学金至学生银行卡内。